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头”等设备“偷窥”个人隐私的情况频频发生,严重威胁公民的个人隐私安全。对此,有关部门持续对及非法销售相关设备的行为进行打击。2021年5月至8月,中央网信办会同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开展摄像头偷窥黑产集中治理,清理2.2万余条有害信息,处置4000余个账号,公安机关共抓获嫌疑犯59名,收缴窃听窃照器材1500余套,但是与头相关的乱象至今仍屡禁不止。
头的“无孔不入”让人担忧,屡禁不止的也让人无奈。记者调查发现,尽管相关主管部门对此类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是,目前依然有人在多个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上暗中售卖“头”设备,外形也是各式各样,令人防不胜防。
近些年各种现象早就不是“稀客”。从酒店房间到出租车,从试衣间到洗手间,它们似乎“无孔不入”。对此,法律层面有相关的规定。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人士介绍,头类设备,通常符合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定义。而针对“头”除了刑法有适用的法律条款外,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这也就是说从销售到使用相关设备做,都涉嫌违反刑法。河南省安阳市妇幼保健院所安装的头到底是否属于刑法中所提及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这一点需要公安机关等部门给予明确界定。如果是,有关人员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就涉嫌触犯刑法,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处以行政拘留了事。不仅如此,还要追究销售商家的责任。该头从何处购得?这些都需要排查清楚。
一次严格的执法不仅是一堂法治课,也能对相关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隐私不容侵犯,对行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严惩。从头的生产到销售以及使用,都必须有严格的规范,包括医院在内的各种机构也需承担起主体责任,定期巡检排查相关设备。执法部门加强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链条守护,让“头”行为无处遁形。